在教育部内部审计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2015年6月11日)
袁贵仁
同志们:
健全监管体系,强化内部审计是今年教育部的一项重点工作。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审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对审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特别强调对所有纳入预算的公共资金、重大投资、重点工程执行进度和效果,要进行全过程监督。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对健全审计制度、加强审计监督作出了重要部署,明确提出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要实行审计监督全覆盖。去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强调要发挥审计促进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保障作用,强化审计的监督作用,涉及部门、单位和个人不仅要自觉接受审计、配合审计,还要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
加强内部审计,是规范权力运行的重要手段,是强化过程监管的重要方式,是提高资源绩效的重要保障,对于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建立内部审计制度以来,特别是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实施以来,教育部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域逐步拓宽,力度逐年加大,成效逐步显现,在规范内部管理、防范财务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教育改革发展任务艰巨繁重,内部审计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一是巩固4%成果、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提出了新要求。2012年,我国财政教育经费支出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总书记说,这是很大的一件事。2014年,教育部部门决算总收入已达3000多亿元,年末净资产总额已达5600多亿元。现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出了一些新要求。比如提出预算一般不采取同生产总值挂钩的办法,清理规范专项转移支付的办法和不再采取先确定支出总额再安排具体项目的办法等新要求。保障政府财政教育经费投入和巩固4%成果的压力很大。我们要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在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上下更大的功夫。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防控教育经费使用风险提出了新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纪律检查、行政监察、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等监管部门综合发力,着力加强监督检查。特别是国家审计的频率越来越高,力度越来越大,范围越来越宽。监督检查发现,一些高校和单位还存在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落实不到位,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预算编制、调整、执行不规范,基建项目、科研经费和国有资产等领域管理不严格,校办企业监管不到位,财务收支不合规等一系列问题。有的问题涉及资金量比较大、违规性质严重,已经到了触犯法律的程度。外部监督检查“倒逼”内部管理。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切实防范教育经费风险,维护资金、资产和人员安全。要经得起审计,经得起监察,经得起巡视。三是解决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新要求。与落实中央关于教育改革发展决策部署的要求相比,与加强反腐倡廉要求相比,教育部内部审计工作还存在不小差距,主要是领导重视不够、机构不健全,定位不准确、力度不够大,质量不够高、结果运用不充分等。这些问题必须尽快加以解决。
面对新形势新挑战,各单位各高校都要严格按照“三严三实”要求,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直属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促使内部审计发挥更主动、更关键、更积极的作用。要着力抓好五方面的工作。
第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行政“一把手”是内部审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国家审计是总理直接领导,不是副总理分管的),要依法依规直接领导内部审计工作。一要建立健全领导机制。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还没有明确主管审计工作的行政“一把手”,要尽快按程序调整分工,主抓主管审计工作。要定期听取报告,及时研究问题,主动通过内部审计揭示问题、查漏补缺、防范风险、规范管理。要把审计结果作为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二要独立设置内部审计机构。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是审计工作的一条基本原则。没有独立设置审计机构的学校,要尽快独立设置。有条件的直属单位,也要设立单独的内部审计部门。要保障内部审计工作依法独立开展,不受干涉、不受干扰。三要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要充实审计工作队伍,加强审计人员教育培训和轮岗交流,安排审计部门负责人和审计人员到不同岗位交流学习。特别要重视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选拔,让思想作风过硬、专业理论扎实、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带领审计队伍。
第二,巩固深化基础业务。内部审计必须按照“全覆盖、全过程”的要求不断巩固深化。一要巩固深化工程项目审计。工程项目审计在控制工程造价、规范工程管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目前来看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立项、设计、招标、施工、竣工等环节,要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严格落实“未经审计不得办理竣工结算”的要求。要注重审计控制与审计评价相结合,对工程造价管理、财务管理中的控制缺陷,及时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意见,督促整改落实。二要巩固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接受经济责任审计是法定义务。要贯彻落实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加强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内部审计等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运行机制。要制定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规定,明确审计对象、审计内容,规范审计程序、审计行为;逐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责任追究、整改落实、结果公告等制度。要坚持任中与离任审计相结合,对承担重要经济责任的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要审计一次。要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人员的重要依据。三要巩固深化预算管理审计。预算管理审计可以覆盖经济活动的全过程。要主动适应新一轮财政体制改革和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新要求,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审计和预算执行过程审计,开展预算执行绩效审计。对预算编制的完整性、预算安排的合理性、预算调整的规范性,审计部门都要提前介入。对重点单位、重大项目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控制机制的健全性、有效性,过程审计要及时跟进。对年度预算、重大项目预算执行的结果、效果、效益,绩效审计要逐步开展。要通过深化预算管理审计,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加大重点领域审计力度。内部审计既要全面推进,又要把握重点要点,突出解决重要问题。一要以严格落实“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推动建立长效机制为重点,加大公务支出审计力度。去年,审计署在对中央部门2013年度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的500多条问题中,“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问题占1/3,其中有5条涉及教育部本级和直属高校。去年中纪委驻部纪检组检查认为,直属高校落实“八项规定”情况有所好转,其中65所高校“三公”经费支出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但这方面一刻也不能放松,必须持之以恒地抓下去。要通过加大公务支出审计力度,进一步推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长效机制建设。二要以规范预算编制执行、完善内部管控机制、提高使用效益为重点,加大科研经费管理审计力度。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近年来审计发现问题比较多、案件查处比较集中,社会影响也比较大。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部印发了三个文件,对科研经费、科研项目、科研人员“三管齐下”开展综合治理,并将科研经费管理列为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领导班子巡视的重要内容。经过努力,科研经费管理有了一定改善,但个别学校和单位仍然不够重视,个别人还不警醒,甚至对审计、巡视存在抵触。要加大对科研经费管理、科研项目管理的审计力度,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要履行好科研经费管理的法人责任,同时,督促落实项目负责人的管理责任。三要以规范资产管理、严格工作规程、促进保值增值为重点,加大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力度。教育部事业资产在中央部门中规模是最大的,占到25%;直属高校校办企业资产在全国高校中规模也是最大的,占到90%。为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教育部已经出台了管理办法和工作规程。但实事求是地说,校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仍是我们管理的薄弱环节。要通过加大审计力度,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有效结合,防范国有资产特别是校办企业国有资产流失。
第四,积极拓宽审计范围。教育内部审计既是教育经费的“安全员”,也是教育改革发展的“督查员”。一要探索开展政策跟踪审计。要着力监督推动教育事业发展、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等政策措施的具体部署、执行进度和实际效果;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违纪的滥作为、胡作为;及时揭示和反映庸政懒政的慢作为、不作为,确保党和国家重大教育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取得实效。二要适时开展专项审计调查。要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大部署,配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注重改革措施的实施进度和协调配合情况。要通过审计,反映制约改革发展的政策规定,推动解决存在的问题。三要推动开展内部控制审计。要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颁布实施为契机,全面推动直属高校开展内部控制审计。要将内部控制建设和《规范》实施情况纳入内部审计范围,列为日常审计工作。既要组织开展单位层面的内部控制审计,也要组织开展业务层面的内部控制审计。要通过内部控制审计,摸清管理监督的薄弱环节,找准制约权力的关键点,建立健全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第五,着力强化结果运用。审计发现的问题只有整改落实到位、结果运用到位,才能达到加强规范管理的目的。否则,审了等于没审。一要狠抓整改落实。被审计单位、被审计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审计提出的问题,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对审计提出的意见,要认真采纳,逐一落实。对整改落实情况,要强化监督检查,进行后续审计。二要严格追责问责。要深入研究审计发现问题的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监督管理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责任追究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常态化。内部审计部门要依法依规、准确客观界定责任,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及时上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时移送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按程序认真组织研究,提出责任追究具体措施,依法依规处理责任人。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核查案件线索,严肃查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三要推进结果公开。公开是最好的监督。要探索向社会公开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直属高校要在校内公开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通报其他审计和审计调查结果;在此基础上,逐步探索向社会公开所有审计结果。
同志们,健全监管体系,强化内部审计,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不断完善制度,健全机制,进一步加强教育内部审计工作,为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谢谢大家!